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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贵金属首饰监督抽查情况。
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及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组织力量对闵行、宝山、嘉定、普陀、长宁、黄浦和浦东7个区域销售的60批次贵金属首饰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测,有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1.7%。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贵金属纯度、标识两项,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供一是贵金属纯度不合格,有2批次,不合格产品主体或零部件的贵金属纯度不达标。如上海智莱贸易有限公司长宁分公司在龙之梦(长宁)销售的标称由北京鸿昇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银耳饰”,主体为“银”,但搭扣背面金属片实测为非贵金属,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贵金属纯度是衡量贵金属首饰产品价值的标准之一。一般纯度越高,产品单价也越高。如果消费者购入的贵金属饰品的贵金属纯度低于标准要求,消费者可能蒙受经济损失。二是标识不合格,有7批次,1批次无印记,1批次标签名称未标贵金属纯度、首饰品种,5批次印记缺少厂家代号。如北京结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长宁第一分公司在龙之梦(长宁)销售的标称由北京结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结绳记”牌“黄金心经平安管”,产品标签未标明贵金属纯度和首饰品种,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上海金伯利钻石销售有限公司川沙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金伯利钻石首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金Au项链”(型号规格:总质量1.85g),印记缺少厂家代号,与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标签应正确标明贵金属材料中文名称,印记应正确标明厂家代号、材料、纯度以及镶嵌首饰主钻石(0.10克拉以上)的质量等重要信息。标识不合格,容易误导消费者。
根据抽检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全面清理,并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依法调查处理。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贵金属首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向商家索要销售票据及证书,并要求商家在发票上标明产品的具体名称。如果旅游途中购买了当地的金银珠宝,一定要及时向商家索要销售发票,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如果配备检测证书,可查询CMA标识或查询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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