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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杨建每经编辑:吴永久
3月19日,上交所向会员单位发布《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会员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另外,对于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上述通知中指出,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
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需对投资者条件进行核查
3月19日,上交所向会员单位发布《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现就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会员应当严格按照《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
对于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含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上交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会员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首先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其次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第三是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明确规定,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首先是对投资者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的认定:
1.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应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个人投资者在会员开立的账户。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2.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上交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3.在会员开立的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4.资金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上交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5.计算个人投资者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投资者应当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
会员应当制定本公司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上交所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个人投资者本人一码通账户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会员向中国结算查询。另外会员应当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个人投资者。
会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提醒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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