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

熊启跃商业银行法修订有哪些潜在影响银

发布时间:2023/3/2 23:55:32   

导语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飞速发展,参与主体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逐步扩展,创新性、交叉性金融业务不断涌现,立法和监管面临很多新情况,《商业银行法》中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实际需求。修改《商业银行法》是支持我国银行业稳健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也是坚持市场化导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现实需要。

文/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熊启跃

年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以下称《修改建议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建议稿》条目由95条增至条,新设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等章节,修改幅度较大。修改《商业银行法》是支持我国银行业稳健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是坚持市场化导向,建立完善多层次银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现实需要。

《商业银行法》修订的背景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形成了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为核心,其他银行业监管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银行业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体,金融司法解释为补充的银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在该体系中,《商业银行法》位阶较高,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年12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两次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飞速发展,参与主体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逐步扩展,创新性、交叉性金融业务不断涌现,立法和监管面临很多新情况,《商业银行法》中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实际需求,需要全面修订。

年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修改建议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建议稿》修订完善后,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并最终产生法律效力。

《修改建议稿》的主要变化

此次《修改建议稿》的法律条目由95条增至条,新设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章节。相较上两次修订,此次修改的幅度较大,主要变化可归纳为以下方面。

一是银行业准入标准上升,差异化监管格局日渐明朗。《修改建议稿》提高了不同类型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金要求,并在设立条件中增加对股东资质、金融科技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并对超过5%的股权转让提出审批要求,银行业准入标准有所提升。在此基础上,对银行业务范围进行了拓展,将托管、衍生品、贵金属、离岸银行业务纳入银行经营业务范围;维持了银行分业经营的原则,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不允许承销交易所市场证券。此外,针对城商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重申了不得跨区经营的原则。《修改建议稿》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并表、附加资本、压力测试、恢复与处置计划、数据管理与报送等要求。同时,提出根据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规模、风险水平、系统重要性等因素差异,就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公司治理要求、信息披露事项等具体要求进行差异化监管。

二是提高公司治理标准,促进银行业建立高效公司治理机制。《修改建议稿》新增14条银行公司治理要求,涉及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等方面,这些要求大多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和规章中体现。一些值得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yy/3598.html

------分隔线----------------------------